为方便市民办理申请入住手续,保证公办养老机构收住老人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我院于2019年底在院门户网站启用公开轮候登记系统,将院内老人入住和床位剩余情况全方位适时公布于网上,市民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申请轮候登记。根据《福州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20—2022年)实施方案》(榕政办〔2020〕39号)文件精神,我院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优先保障我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剩余普惠型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现将申请入住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人。
2、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及暴力倾向,无其它不适合集体生活的疾病和生活习性等。
3、2名有经济能力的担保人(担保人可为公民个人或单位法人,个人担保人应具有本市(含六区六县)户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相应的经济能力,至少1人年龄不满60周岁)。
(二)轮候通道
根据轮候对象不同,分为优先轮候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其中以下几类老年人为优先轮候对象:
1、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城市特困人员。
2、困境家庭保障对象:包括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人员。(由区县民政部门认定)
3、优待服务保障对象:包括享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因公致残人员或见义勇为伤残人士、退役军人等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
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失独老人)。
5、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的父母、配偶。
(三)入住流程
1、轮候申请:由老人或家属通过“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官网”(www.flyfz.com/index.aspx)进入公开轮候程序,如实填报申请信息;
2、轮候通知:对申请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照轮候登记先后顺序和剩余床位情况,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形式约定时间开展院前评估;
3、院前评估:按照约定时间来院,由院前评估小组组织对申请入住老人进行评估,经审核合格后,通知提供体检,并备齐以下相关材料:
(1)申请人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检查报告,体检项目应包括:肝功能、乙肝两对半、胸透CT、肾功能、心电图、血糖、艾滋病、梅毒检测、血常规、骨密度检查等;
(2)申请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3)担保人(或亲属、监护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担保人是单位法人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及法人委托书) ;
(4)老人1寸彩照四张;
(5)老人医保卡(有医保卡的需提供)。
4、办理入住:与2名担保人现场签订入住协议。
5、护理观察:安排老人到相应护理区,护理员、社工及家属协助老人尽快适应环境,观察期为15天。观察期内,根据老人日常生活表现及行动能力进行跟踪评估,对不适宜的,及时调整护理区域或退出入住。
(四)其它说明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经查实申请人填报不实信息或材料的,取消该次轮候资格。
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条件放弃本轮志愿的轮候:(1)未按规定接受资格核实和入住评估的;(2)对床位安排不满意拒绝入住的;(3)未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的。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年内不得申请轮候本机构:(1)一年内累计三次主动退出轮候志愿的;(2)一年内累计三次未按规定接受入住评估或办理入住手续的;(3)不提供轮候申请材料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