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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福利院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8-09-06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08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院工作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促进我院科学发展的动力和提高我院职工素质的途径。

二、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结合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活动和全国“爱心护理工程”试点示范单位的工作特点,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考评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成立领导小组

院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依据上级精神,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黄民强院长担任,林松、王成全、林依春同志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提高职工素质

在院职工间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贯彻落实“帮天下子女尽孝,给世上老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的办院宗旨,带动职工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明确目标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通过召开职工大会、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思想意识,营造氛围,促使全院积极为创建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2、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老年人

院高度重视老年人的生活,从他们的实际需要出发,逐步完善创建活动的硬件设施建设:

(1)加强老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涵福楼、颐寿楼老人居住生活的公共走廊、卫生间等场所装有防撞、防滑扶手,老人房间门槛因历史原因高低不平,立即着手进行打磨无障碍处理,为老人生活提供方便;

(2)为丰富老人的业余生活,院区设有老人学校、阅览室、健身房、娱乐中心;

(3)护理站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老人房间设置呼叫系统,随时为老人服务。

3、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为丰富老人的生活,时常组织老人参加户外活动,参观游览西湖、江滨公园、西禅寺等景点;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院里组织贴春联、抽彩、游园等活动;积极联系社会爱心团体、宣传媒体等开展联谊、文艺演出、捐赠活动,还进行年度“五好”老人与“三好”院舍评选活动并发放奖品,调动老人们的积极性。

 

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内在要求,这对于我院进一步深化开展为老服务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为改善福州市城市面貌作出应有贡献。

                                                                 
                                                                       二00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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