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半个世纪前,偶尔听海外归来的人说:“西方国家老人是住老人公寓,靠养老金过日子。即使儿女是大富翁,他们也不会去长住。”当时,我没多想。到上世纪90年代,我们这辈人的家,开始有了变化:自己老了、儿女长大了。孩子们结婚,先后离开父母、另立新居;有的外地工作、定居外地,家里只剩下老俩口。但老俩口相伴时间有限,最后留下的家、只是孤单老人一个。此时,“老年公寓”在我们心中油然而生。前几年,比我年长10多岁的珍老师,就想找一家老年公寓。但我们陪她遍访多处,始终没能找到合意的。最后,她怀着深深的遗憾走了,永远地走了。如果她能活到今天,看到她的学生们已入住的这一处老年公寓,定会欣然到此安“家”。
家,是每个人生来就拥有的。人人都有一个家,人人都爱自己的家。家是生命的摇篮、成长的港湾。歇息的窠臼、遇难时的庇护所。人是不能没有家的,但家又不是永恒不变的。我们每个人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家,都在悄悄地、按自然顺序、演绎、变化。当我们跟母体分离、呱呱坠地,最早的家是在祖辈主持的大家庭里。待祖父母去世、父亲兄弟分家,我们就生活在父母亲主持的家了。后来我们长大,又离开父母,结婚生子,建立起自己的小家。儿女长大了------这样一代又一代地演绎、繁衍,家也在不停顿地延伸、发展。所以,家、显然是永恒的。但作为具体人,家又随着人们年龄的增长,家的主人和其成员不断地更换。到我们这一代,祖辈的家早已消失了,父母的家也消失了,我们的家终将会随着我们生命的泯灭而消失。
家是血缘至亲的组合、是爱的结合体,其组合形式在很长时间多是祖父母、父母亲、儿女、孙儿女---几代人共处的大家庭,在中国千百年来没多大变化。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近几十年来,家的组合形式已在逐步地演变。现今社会的老人,已经没人要维护“五代同堂”的旧式大家庭了。她们不愿给孩子们增加负担,也想为自己留一份“自由”,宁愿独住,也不想跟儿女们一起生活。但岁月不饶人,到了七、八十岁,身体衰退、精力不济,需要有人照料,但儿女们各自有家,都有做不完的事。怎么办?老年公寓就是最理想去处了。
此时,我明白了:老年公寓应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过去我们囿于农业自然经济,和外界交往少,祖祖辈辈几代人可以长年厮守在家、共享天伦之乐。长辈老了,自然由儿孙供养,这是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当今社会不同了,国民经济要与世界接轨,年轻人不仅要走出家门,而且还要走出国门。面对如此现实,我们老人还能要求儿女们留在身边,为我们养老送终吗?行不通了。我们不要为难儿女,向西方老人学习吧!打破传统,入住老年公寓,接受社会养老!这应该是我们当今老人最终要走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