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全体干部职工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宗旨,通过深化院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了为老服务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了“敬老核心、爱老标兵”“敬老爱老树典范、优质服务展新颜”的良好形象,有关工作获得社会各界肯定。2012年4月,被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福州市第十三届(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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