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老人及家属:
我院现伙食标准按照2017年3月调整后的标准执行,鉴于近段时间物价上涨、运营成本增加等因素,经院办公会研究,现将伙食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天23元调整为每人每天26元(具体为早餐5元、午餐11元、晚餐10元),炖罐收费标准为每次每罐0.5元,本标准自2020年4月开始执行。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2020年3月17日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