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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关于国庆、中秋期间探视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133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管控。要严格出入登记管理细化探访流程控制探访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探视人员落实“亮码测温”通行程序,必要时可实行预约管理。

我院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规定以下探访要求:

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实名登记

1. 探访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每位老人每日允许两位家属探视。

2. 自理区探访家属在一楼探视或门卫处探视;

3. 半护理探访家属可在楼层探视;

4. 全护理探访家属可在楼层探视。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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