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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社会福利院诚聘
发布时间:2010-08-18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6361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编制外医生1名、养老护理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素养和身体条件;
(三)热爱医疗护理工作,吃苦耐劳,关爱老年人;
(四)医生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取得国家医师执业资格许可证,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养老护理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许可证者优先考虑。
(六)男女不限。
二、工作时间:
1、医生:实行值班制。
2、养老护理人员:一周工作四十小时,实行轮班制。
三.福利待遇:医生月薪酬4000--6000元,养老护理人员月薪酬3000--5000元。免费提供住宿。试用期3个月后,能胜任岗位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符合条件者按照福州市相关规定办理社保、医保。
四.暂无持证的养老护理人员应主动报名参加国家资格考试,在2年内取得相应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联系方式:83013933 83013938 13850176699

本公告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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