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天亚招字(2020)014号
1. 招标条件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委托,对福州市社会福利院涵福楼、颐寿楼主体拆除废旧物资回收(第二阶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2. 招标内容
2.1项目地点: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2.2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社会福利院涵福楼、颐寿楼主体拆除废旧物资回收(第二阶段),包含拆除后的钢筋、铝合金、水电管线等(具体详见废旧物资统计清单,清单内的数量仅供参考,不做有效约定,最终以实际产生的量为准)。投标人负责上述物资的运输,保证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招标人统一调度安排。招标人对废旧物资的数量、品质不做任何承诺,各投标人需自行考虑由此而带来的经营风险。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回收处理工作;
2.6服务质量要求:应按照法律法规及业主的规定,规范回收处置,严格执行标准作业流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应包含废旧物资回收等。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凤坂村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楼4层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凤坂村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楼4层 】;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湖边村44号;
电 话:0591-83519325,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凤坂村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楼4层;
电话:0591-88315135;17750299660 联系人:江林河、苑亚敏
监管部门:福州市民政局;
地址:南江滨西大道193号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8栋;
联系电话:0591-8325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