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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1-10-26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852

招聘启事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成立于1951年1月,是市民政局下属的独立法人事业性质养老福利机构,占地面积40亩,重点为“三无”老人提供无偿或者抵偿收养的供养、护理服务,同时利用空余床位重点向社会60周岁以上卧床或半卧床及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寄养服务。现有老人245位,其中特困人员41人。现因开放床位需要,拟外聘一批护理员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护理员约10名(其中自理区2人、半护区4人、全护区4人):每周按5天班工作量,根据岗位职责实行轮班制,根据排班需要轮值夜班。

2、保洁员2名:每周按6天班工作量,负责所分配楼层卫生。

二、招聘条件

1、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录用前需按要求提供体检单)。

3、有良好的接受基础工作技能的能力,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秉性温和,工作认真细致,能与人和睦相处,对老年人有爱心,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敬业精神。 

4、护理员岗位的,掌握基础护理及护理技术操作以及整体护理相关知识和理论,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三、薪酬待遇

1、护理员工资:自理区基础工资2200元/月+考评工资1100元/月+夜班费约300元/月=3600元/月(录用在半护区另加护理费1300元/月左右,全护区另加护理费2500元/月左右);

2、保洁员工资:基础工资2500元/月+考评工资1100元/月=3600元/月;

3、轮值班期间食堂提供就餐伙食(补助标准242元/月);

4、正式签订《录用合同》后,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以及年底绩效文明奖等待遇。

5、院内提供集体宿舍住宿条件。

四、招聘方式:

1、应聘人员可提前预约来院咨询,或登录“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情况。

2、应聘人员需按约定进行面试,符合初步条件的需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工资按90%发放)。

3、如应聘人数较多,我院可组织人员前往现场面试。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接待办83595780(张林琳)

护理部83563732(陈主任或薛主任)

2、工作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湖边村44号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市肺科医院背后500米)

3、联系时间:请在正常工作日时间段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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