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0]FJGC[GK]2022014、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7-26 09:1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JGC[GK]2022014
项目名称: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322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8032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827370元
投标保证金:8032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230201-综合零售服务 | 综合零售服务 | 1(项) | 否 | ★(1)本次采购项目为食堂主、副食品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须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详见招标文件) | 80322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描述:是指提交“具备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 描述: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供 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9.4%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 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不要求分包,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3、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第2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第2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注: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4)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明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描述: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 第(2)、(3)点的要求。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6)《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7-05 19:00至2022-07-20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7-26 09:1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A-50111-GK-202206-B1768-FJGC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汉铭/0591-83393310、83393312)、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湖边村44号
联系方式:83598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8339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电 话:0591-83393310、8339331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07-05
附件:http://120.40.102.243/upload/document/20220705/cefa382bf7594ba1b9081940a3c872b7.html